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婚姻的意義

婚姻的意義

婚姻最大的目的是鼓勵生養.
對於國家而言,婚姻產生新的公民.
對於家族而言,婚姻延續家族的香火.
對於個人而言,婚姻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對於社會而言,婚姻最能穩定家族的結構,(血親制度)確認彼此的關係.
而且在這種婚姻制度裏,個人是要有所犠牲,有所覺悟.
即使兩個人一開始沒有愛(管你是不是同志,不婚族,恐男,恐女),
只要看的順眼有意願(我願意),即可以結婚.
1.(請把以上婚姻代換成同性,重新唸一次)
2.(再把以上婚姻代換成異性,重新唸一次)
所以合理的條件至少一男一女的組成.

由上可知, 異性婚姻和國家是 密不可分的 利益共同體.
因此教育只應該推廣(法定婚姻之下的異性性行為),
而不得以多元之名,推廣同性性行為

(我說一個例子: 中南部巨富家族,枝葉繁多,其中一脈單傳,小孩是同志,
同婚沒合法,小孩的錢都還是家族的,合法後,繼承權就同志配偶全拿.)
(法定擬制 收養制度)多久了,養子在大家族裏,不是遭受歧視,而是(無視)
所以(法定擬制 同志婚) 也絕對無法因而不遭受歧視.

在古代,結婚的最基本要求是,女子要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老少配很常見.沒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只能叫"牽手",作伴,連理.
(中華傳統儒家思想的婚姻,不是以愛為起點,
而是合諧生活,最後自然有愛告終)

同婚方常說願意承擔 "婚姻"的義務,願意承諾.
但是承諾,在民法只宜用契約訂立契約,不符合婚姻的四大目標.
再說一次 : 婚姻最大目的是生養.
因為異性婚姻符合婚姻的四大目標,
所以依社會公益,予以制度性的積極保障.

同婚方常說我也有繳稅, 但是就算你一年繳1000億,
也得不出應該保障的結論.
因為你繳的多,賺的更多, 反而是你這個巨富
應該不好意思跳出來要求要保障.
孩子是未來的希望, 你給國家希望, 國家自然對你青眼有加.

其實 "結婚" 這兩個字有很多意義,
不知道您說的是那一種.

a.兩人願意在一起.(被國家發現會刑罰)
b.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不管)
c.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基本保障.
d.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
   而且要求 "同性婚"和"異性婚"
   所有的權力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
   並要打破 傳統維持秩序的舊觀念.
e.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積極保障.
  但兼顧 維護傳統.

 我想同志如果要的是 d. 那很難有交集.
 同志必需有辦法提出很好的論述,為什麼
   d 是最好的,進歩的.
 而不是一句我也要,把所有問題丟給異婚方.

 我談的婚姻制度,是指 e.
 a,b,c 是一種人民行為.
 d. e. 因為有特殊原因,國家積極保障的,是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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