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

反同的意見大集結:

反同的意見大集結:

1.
 應該保障,但是不能說同志婚的主張優於異性婚.
 因為民主是算人頭的.需要溝通立法.
 必需要消除異性婚的疑慮.

2.
 立法院/政府應該推出認識同志的官方資料
 並由學者專家認可.立法委員簽名認可. 簡單版/詳盡版.
 不宜由同志組織單方面提出,沒有什麼公信力.
 容易形成信者恆信的局面.
 不過政府怠忽職守, 要等到它推出來,不知何年何月才有.
 要了解才有辦法溝通.

3.
 同志太躁進,對了解同性戀的教育,也是近20年才有,
 而且很淺淺的帶過.老一輩並沒有接受的管道/
 或提起興趣深入了解的動力.
 通常用"亂七八糟,一笑帶過"
 5%的少數人,你們需要說服95%的人,你們的努力真的夠嗎.

4.
 以下提供一個連結,是一編同志的論文,如有謬誤,也請同志指正.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83/8316.htm

5.
 對於同志該有的保障,應該可以輕鬆過關,
 如果不要堅持"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話. 是不是專法,
 (立專法有沒有歧視)根本不是重點.立法不能消除歧視.
 深度的了解和接觸才能減輕歧視.
 不過錯過了這次讓所有非同志的"一般人" 多多了解的良機,
 就算以民法強行通過.錯過了這次彼此了解的良機,
 還增加了彼此的仇視,才是同志的最大損失.

6.
 聽了這麼多公聽會影片.
 反方說不清自己的立場是最大的問題.
 可能要主持人或專家協助,慢慢的弄清楚.
 正方太多的感性表達並無助於消除反方的疑慮.
 即使回應,也常常流於說服力不足.
 花太多時間在說明必需保障的共識.
 
7.
 同志是不是天生的,後天有沒有部份的影響,目前沒定論.
 同志企圖想要將教育現場教學理念導向,導向對同志
 極度友善的環境(有些人懷疑有同志養成教育之擔心).
 立法也透過修改稱謂等,用法律來引導教學.
 雖然還沒有定論,如果是後天的,
 異性婚家長是不希望因為後天部份的影響
 而使自己的小孩變成同志的.
 不要說這些和這次的修法無關.
 每個疑慮都是這次反對的聲音這麼大的原因.
 
8.
 異性婚家長是不希望因為後天的影響,而使自己的小孩變成同志的.
 就我的看法, 平婚法通過後,對一般人來說,社會沖擊還好.
 害怕沖擊最大的是教育現場,
 小學/幼稚園要怎麼教??
 "如果有愛,男生可以嫁男生"
 "女生可以娶女生..." 對小孩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如果我有小孩,如果有的選,我會希望小孩是一個真正的異性婚.
 不管多少年後同志觀念多普及, 性平教育多用力的推.
 歧視可能會(因為禮貌)由顯性轉為隱性.
 同志就擇偶又想要有子賜,是非理性的.
 根本上不用別人歧視,自己就會很苦惱了.
 
9.
 同志我以下的問題可能很殘酷,
 同志婚如果有了你們配偶的親生小孩,你會不會希望
 自己的小孩將來不要再是同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請在真正的了解反同婚的人在怕什麼,再推修法.
  
10. 
  如果女同志雙方都借(不同)精生子, 生了一男一女,
  那一男一女的關係是什麼? 如果離婚了,
  這對男女的關係是什麼?可不可以結婚?
 
11.
 一旦婚平法通過.同樣是同志婚,
 女同有人工生殖法,有機會(合法人工)產生親生子女.
 男同會說: 為什麼我們沒機會(合法人工)產生親生子女.
 高舉"平等口號". 婚平法通過 反而造成了
 男同志和女同志的實質不平等.
 (台灣還未通過代理孕母法)

12.
  民法裏婚姻的男女,(意指異性的性行為在內)
  其實民法條文是很保守的,不會把性行為寫入.
  但其實民間是頌揚男女在婚姻中的性行為的.
 
13.
  同志的親子關係,可以透過修改收養法
  反正都要法官認可.
  一人收養,共同收養(不限男女),雙親家庭收養.
 
14.
  律法從來不保障自由的愛. 
  律法保障的是理性的價值.
  就生養而言.
  異性婚制度 是合乎理性的價值.
  同性婚制度 是不合乎理性的自由.
   
15.
 婚姻的目的只有生養?把女性當生育機器嗎?

 婚姻的最大目的是生養.(對國家而言)
 生養 + 土地 + 主權 == 國家.
 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家獨厚 異性婚.

 是的. 女性有生育功能,
 所以國家才對異性婚特別保障.
 有生育的配偶才享有那麼高的地位.
 同樣生育功能,異性婚的女性可以
 在這個制度下見到自己的小孩,

 女同還好, 像男同只能找
 代理孕母( 用錢打發<--才是真正的生育機器(物化女性)
 通常女性孕母不能見到自己的小孩.(人倫悲劇)

 所以除非台灣能接受代理孕母入法,
 否則同婚法我認為在台灣是不理性的.

16. 同志該有什麼保障.
 若問應該保障同志什麼權力.
 勉強的算的上的話:
 同志親生子女的收養權.

 (若是用人工借精,實質侵害了該名子女
 知道親生父親是誰的權力,還有造成子女亂倫的風險)
 (若是用代理孕母,實質侵害了該名子女
 和親生母親見面的權力,和母親不能和
 自己親生子女見面的權力,
 通常用錢打發,徹底物化女性為生育機器)

 為各種婚姻打分數: 同為積極想要有小孩.(收養先不提)
  異性婚為為最高100點.
 同性婚為最高98點. (因為不能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權力損失上.
    
 (民法保障很好用,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三者皆可拋., 何況同志一次要了最高價值的兩個)
但是律法不保障愛情/更不保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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