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同志教育 v.s 認識同志

學界認為"同性戀" 成年定型了之後,
很難改變,很多人也主張不需改變,是人格特質的一部份.

但是形成原因,是先天影響大,還是後天影響大,沒有定論.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83/8316.htm

同志婚姻主張: 同志是天生而不可改變的.
儒家:主張先天加後天,年少有教化的可能. (當然得承認教育不是萬能)
基督天主教: 主是萬能的,信者皆可恢復.

我有一次聽同婚運動的枱面上的主將, 對於後天修正說,
也輕輕用 "形成的原因不重要" 含糊其詞帶過.
所以後天是不是完全沒影響? 應該沒有定論.

(可憐天下父母心) 即使只有1%的可能性,
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小孩不是純同志.
婚姻之路能寬廣好走一點.(情長路更長)
(純同志要找到對像有多難?  5% / 2 = 2.5, 一百個不到三個對像)
(同性婚生養,也只有"人工生殖","代理孕母" 和 "收養" ,可走.)
教育當然要鼓勵學生走(異性婚姻的大路),
等成年定型也不應歧視同性戀者.
(懇請同志運動者放過可憐的父母心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 ... ure=em-upload_owner
同志教育/情欲開放教育入侵校園 105年度 進行式.

http://join.gov.tw/idea/detail/4 ... 2-bee6-1b05b4d52d52
反對同性婚姻,反對修改民法972條,應該另立專法.

http://join.gov.tw/idea/detail/7 ... 3-bf32-4563b07cfd06
不得強迫學生接受同志教育(已附議:7x11)

http://join.gov.tw/idea/detail/4 ... e-a936-97d4f8ad49da
請政府恪遵《性別平等教育法》,賡續依法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及同志教育(已附議:72xx)

但是同志運動領導者 對同志教育,是很堅持的.

最可怕的是  "多元性別" , "同志教育" , 這兩個沒有明確的定義/共識.
同志教育: 就我的了解, 是以同志創立很多新奇的理論,
             就是以同志為中心來看世界, 所有的一切都要合乎友善同志.

"性別平等",這四個字在 "性別平等教育法",
我們已經領教過了-- 乃是"反歧視帝王條款").
教育我們的下一代,連"異性婚姻教育",的科目都沒有,
教的反而是"同志教育",而不是 "認識同志" ...
這在教育現場已是一種顯學/霸權了.
怎能不讓人憂心.

 -----------------------
同志教育退出國教.
同性婚姻是條窄路.擇偶對像百人不到3人.生養只能"收養",人工生殖

同志若是天生的,教什麼沒差.
若是後天部份影響,
教育應引導走"異性婚姻"的"自然生養",擇偶條件較佳的大路.
但是同性戀成年定型,應予尊重.

大家要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同志教育"表示反對,
"異性婚姻教育",沒獨立科目,反倒是教起"同志教育".
強烈要求立法委員,修改"同志教育"正名為"認識同志".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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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孩子是否有知道自己親生父母是誰的權力?

孩子是否有知道自己親生父母是誰的權力?

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對同志說:
為了不讓子女有,生父探視的問題,
所以特別選擇國外人工生殖.
就是我所說的刻意制造"小孩子"父不詳.

"小孩無權知道自己的dna的一半來源是誰?"
親生父母是誰,不只小孩有權知道,
小孩未來的可能對像也有權知道,
基於優生學,國家也有權知道.
(所有的生殖, 皆應納入國家戶政機關,六親等的管制.)

刻意的"父不詳" 是不道德的.原因如下:
某伴侶 ->人工生殖,生了一女,
用了 持定的A君的 精子.
某伴侶 ->人工生殖,生了一男,
也用 持定的A君的 精子.

恰好長大後此男女互相吸引.
最後男女不理會父母(對雙方父不詳的疑問), 最後結婚 (兄妹亂倫).

想想如果台灣2300萬, 5% 也是數十萬.
而且冷凍精子/胚胎都可以貯存數十年.

簡而言之,
刻意的不讓小孩知道,
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而且不納入政府的六親等管理)
是不道德的.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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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同性婚姻: 我做你爸爸,我做你媽媽

同性婚姻: 我做你爸爸,我做你媽媽

相信有聽過一首很古老的歌:

泥娃娃 泥娃娃 一個泥娃娃
她有那眉毛 也有那眼睛 眼睛不會眨

泥娃娃 泥娃娃 一個泥娃娃
她有那鼻子 也有那嘴巴 嘴巴不說話

她是個假娃娃 不是個真娃娃
她沒有親愛的媽媽 也沒有爸爸

泥娃娃 泥娃娃 一個泥娃娃
我做她媽媽 我做她爸爸 永遠愛著她

在這個時代,如果易地而處,
即使立法通過婚姻平權,
在養小孩,為了(心肝寶貝)小孩好,
如果我是同婚家長,寧可不要這個

"我做他爸爸,我做他媽媽",的名份.

我做他叔叔/叔父/義父,我做他阿姨/姨母/義母.就好了.

小孩連四則,都要三四年級才懂.
小孩之間的話語,是無尺度的.
除非禁止在小學 "說父 道母",(雙親中性化)
只能說雙親,禁止過"母親節/父親節".
等小孩小四小五,比較懂事了,
再細說從頭話雙親.

即使大多數小孩都能"父母中性化",
還是有一些皮的小孩."張口閉口:
"兩個爸爸,沒有媽媽,好奇怪@!".

再過一二十年,如果見怪不怪,
時機成熟,或許才是兩個爸爸/媽媽,
的方式,從小來養孩子的好時機.

不然,誰來可憐 "泥娃娃".



"媽媽說" 是小孩的法律/價值觀/信仰.

我並沒有禁止, 而且我認為立法會通過.
老師只能在視線範圍內.但課堂外..
當小孩捍衛"媽媽說...." 而不敵幾個"皮小孩"說的真理.
是否同婚家庭不應從小教"兩個媽媽說" ,
而應漸進. 一個媽媽, 一個姨媽, 等小四,小五再 一個媽媽,一個媽咪.

還是為了防止小孩被欺負 ,所以要所有小孩開始教
"同志教育?" 雙親中性化?

我常常看到同志朋友說: 我愛怎麼教就怎麼教,愛怎麼叫就怎麼叫.
若是自己親生的,那我還真的管不著. (但是你真的忍心?)

若是收養的, 對於這種沒有小孩同理心的同志,
若我是法官,絕對不會判給這種 "同志夫妻".

小孩子的天性像是一個光譜, 有些人能承受這種沖擊, 有些不行.

總之 "小孩還小,要保護" , "不能以大人的方式來理解小孩的想法"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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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從愛的三角形,論同性婚/異性婚的優劣.

從愛的三角形,論同性婚/異性婚的優劣.
 以下,單身是點,二人是線,親子是面(三角形).
 (絆的多少,對應到關係的穩定度,
 愛,血親,收養,長相伴(習慣),性愛,
 都可以形成不同程度的"絆". 若同性婚/
 異性婚無明顯差異,則不特別標明.

 先說結論:
   綜合的來說是"異性婚姻制度" 勝出.

 如果是(兩人世界,無子女),
   並不是同志愛,就多高尚.
   應該是(同性婚/異性婚),兩個一樣好.
   至於性愛的形式,只要不公然談論/行為,
   那是他家的事,不予置評.
   (點)單身(無牽無絆)
   (線)男  愛->女(絆),
       女  愛->男(絆),
       男<-相愛->女(2絆).
   (線)女1   愛->女2(絆),
       女2   愛->女1(絆),
       女1<-相愛->女2(2絆).

   我們再看(親子三人生活.)
 正方不是老是愛講"多元的價值嗎?"
 在此異性婚總是比同婚多了一個 --
 (孩子幼小時,接觸(多元)異性親)的優勢.
 這是基本道理,經得起時間考驗.
 請不要拿paper,或反方失敗雙親的例外.
 用上仕對下仕的辯論技巧,來迷惑人.

   如果孩子是非血親(純收養).
 或是孩子是單方血親,若另一方愛屋及烏,
 則仍可以構成一個全面的愛(愛的三角形)
 此時同性婚/異性婚,一樣好,不分上下.

 用人工借精,則是最多2絆.
 用代理孕母,則是最多1絆.
 只有異性婚,雙親都是血親可以達到3絆,
 而且異性婚,雙親血親離婚,還可以(V)兩線一點.
 因同性婚,先天劣勢,只能人工生養,最多能2絆.
 且同性婚,離婚時,最多是一線,一點.

 一人為點,2人成線,3人成V,或3人成面.
 母子血親==>(兩個絆,至死方休)
 父子血親==>(一個絆,至死方休)

 同婚,制度化的比(異婚)少了一個(絆).
 所以得出異性婚生養,優於同性婚制度.

 另外,一般而言肯做代理孕母的很少,
 就算是女同志,也少會基於同理心,
 做代理孕母生4個,2個留下來,
 2個過繼給男同志.
 所以一對男同志和一對女同志,
 (4人)通常生一到二個孩子.

 男同志,除了捐精,基本上老時無子伴身旁.
 我們常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對同志來說,
 應當也是這樣才對吧.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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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同志建國神話

同志建國神話

人工生殖,國外性解放運動者,

成立"同婚教",企圖解放"異婚教"食古不化的老傳統.
暗中鼓動, 女同志和男同志立法革命成功,
和一些異性婚,一同建立"同志國".
幻想著從此同志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話說從頭.
女同志們不願意做代理孕母,
首先就和男同志們吵起來了,然後商量著
找一些貧窮的女孩,給她們一些錢做代理孕母.
未來不准他們和小孩相見.
女同志為了人工受孕,打針吃藥,受盡折磨.
(暗嘆那些名女人經驗談,所說的原來都是真的)

後來它們的小孩出生後,
因為全部都不知道爸爸/媽媽是誰.

小孩: "我爸爸是誰?"
媽媽: "你爸爸早就死了".
        "你是收養的".
小孩: "為什麼爸爸不要我?"
        "不要騙我,那我爸爸的名子呢?"
        "父不詳是什麼意思?"
媽媽: "我也不知道",
        "那些男同志,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是你爸爸".
小孩: "為什麼我有那麼多爸爸?"
小孩: "為什麼連媽媽都不知道我爸爸是誰?"
媽媽: "因為媽媽當年為了愛,...淚眼汪汪"
        "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愛你(哽咽)"
小孩: "媽媽,不要哭了,我以後不再問爸爸是了".

小孩子從小接受了,同志友善教育,
"因為愛,爸爸是誰沒關係".
"不可以問別人爸爸/媽媽的問題".

小孩: "我媽媽是誰?"
        "為什麼我有兩個爸爸,沒有媽媽?"
父:    "每個家庭有兩個雙親,在我們家沒有媽媽."
        "孩子,你只要知道我們佷愛你就好了."
        "媽媽是誰,其實沒那麼重要."
小孩: "那個每天在校門外,帶著口罩"
        "遠遠的看著我的女人是誰?"
父:    "那個壞女人,只愛錢."
        "不要理她,改天我幫你辦轉學手續."
小孩: "別的國家有母親節,為什麼我們沒有?"
        "我在學校說了母親節,結果被老師罰站."
父:    "在我國只有雙親節,父親節/母親節都是"
        "歧視同志父母所組成的家庭,"
        "要尊重多元,以後不要在說了!"
小孩: "..."     

小孩子成天開玩笑說,搞不好"我是你堂兄弟姐妹".
小孩子長大了,進入青春期,第一件被教的事:

無法簡單的"從對方父母/祖父母姓名.",知其是否為六親等.
要進行性行為的對象,先去戶政機官查是否"六親等". 
要交男女朋友前,要先"六親等".    
結婚之前也要"六親等",若是亂倫要抓起來關.

再加上電視上,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新聞吵著,
"女同志們誓死不做代理孕母."
"男同志則威脅不再打手x提供精子."
"打開網路新聞,倒處是亂倫,畸形兒"
"代理孕母成天吵著和親生子女見面."
"新聞爆出了/生殖業者,生技業
 遊說立法委員, 推動建國立法的醜聞."

最後小孩子起來革命,把同志國推翻了.

(以愛之名,也許愛是真的, 也可以霸凌自己的下一代)

(PS:以台灣2300萬,5~10% 的人工授精,約上百萬.
而多半捐精者集中化, 冷凍精子可以數十年. )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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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請問同性婚姻的最大目的是什麼?

 異性婚姻制度的最大目的,就是"鼓勵自然生養小孩".

 異性婚姻是自然生養制度.
 同性婚姻是人工生養制度.

 請問 "同性婚姻制度的最大目的" 是什麼?

 難道是 "不生小孩?"

 我只能說"同志"要跨進"異性婚姻"會痛苦.
"請異性戀想像一下,自己和同性別的人結婚",也會痛苦.
所以請社會體諒,請國家照顧,創設一個
"同性婚姻"制度用來"基本保障"同志的需要.
(國家的態度是消極承認,而不應積極鼓勵.)
 
 用一個教育制度來說明平權:
 聰明和笨通常應對於,考試能力高和低.
 學校分數錄取門檻,分為公立/私立.
 考試能力低的人,不管再怎麼努力,
 一輩子也跨不過公立的門檻.只能讀私立學校.

 請問"考試能力低的人"是否可以主張"平權",
 改變公立學校入學條件制度, 要求讀公立學校?

在此我對"同婚教"的運動領導者發出戰帖.
因為他們太懂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所以不要再搞模糊戰術.只會用 "口號" 來攻擊.
但對於自己的合理性避而不談.

請問同性婚姻的最大目的是什麼?

就像 "科學家" 對比 "藝術家" ,
異性婚講理性 , 同性婚講感性.
所以"異性婚姻制度" 和 "同性婚姻制度",

兩者根本的目的不同,何來平權適用?
應該是互相了解,尊重彼此的信仰理念.

異性婚姻制度的最大目的,就是"鼓勵自然生養小孩".

在此我幫同性婚姻制度設想一個最大目的.

兩人的愛是無價的,生養小孩用"收養","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就好了.

國家要不要制度性的剝奪, 一群小孩子知道父母是誰的權力?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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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同志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養成的,還是都有關係

有沒有科學證明, 同志是完全不受後天影響,尤其是年少時期?

學界認為"同性戀" 成年定型了之後,很難改變,所以除病化.
但是形成原因,是先天影響大,還是後天影響大,沒有定論.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83/8316.htm


同婚教:主張同志是天生而不可改變的.
異婚教:主張同志是先天加後天,年少有教化的可能.

同志常說,性取向是一個光譜,
每個人出生就附予一個值.如果都不變.假設
  1~10 是女同志,
 11~15 是雙性戀,
 16~85 是異性戀,
 86~90 是雙性戀,
 91~100是男同志,

如果青少年之前,受
家庭教育  ,影響0~1點.
年少教育  ,影響0~1點.
同儕朋友  ,影響0~1點.
性經驗     ,影響0~1點.
社會教育  ,影響0~1點.
自己的理性,影響0~3點.
假設後天最多影響8點,
有機會把天生是3~10點的純女同志,
拉成雙性戀,或異性戀.

純女同志和男同志,在這個世道是很辛苦的.
而雙性戀則可以走入一般家庭.
(可憐天下父母心) 即使只有1%的可能性,
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小孩不是純同志.
(純同志要找到對像有多難?  5% / 2 = 2.5, 一百個不到三個對像)
婚姻之路能寬廣好走一點.(情長路更長)

所以在台灣,很另類的和世界其它地方不同.
反同性婚姻,最大的訴求 "不要將同志教育"
伸入青少年教育.

我也問過很多同志,如果有得選,
他也希望他的小孩未來不要是純同志.

很多人說同志比較感性, 一般人比較理性.
把自己的理性鍛練的強一點,
如果還是跨不過那個純同志的門檻.
就勇敢的走出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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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異婚教信仰

異婚教信仰:

教義:  主張同志是先天加後天,年少有教化的可能.

組織規定: 不得設立任何組織.
  也不接受私人捐款以避免宗教歛財.
對異教徒的態度是包容.

以上為法典的內容永世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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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教信仰

同婚教信仰

教義:
  相信同志是從出生的一刻就決定的.

組織規定: 不得設立任何組織.
  也不接受私人捐款以避免宗教歛財.

傳教規定: 由於教徒是天生的,
並無法經由傳教  增加信徒.

對於不相信同志是從出生的一刻就決定的
異教徒的態度是包容.

以上為法典的內容永世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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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之爭

世紀之爭

-- 這將是世紀最大的爭執 --
-- 這是一個感性對理性之爭 --
-- 改變公共制度需要的是充分理性的辯論 --
-- 真理是愈辯愈明的 --

以下宗教,指的是一種思想,主義,價值,
並非實體宗教.
同婚教:主張同志是天生而不可改變的.
異婚教:主張同志是先天加後天,年少有教化的可能.

由於中外著名的藝人相繼出櫃,
以及很多藝人公開挺同婚教,
同志和藝人通常被認為是感性的族群,
主持人通常伶牙俐齒,容易煽動群眾,
這兩股感性勢力大集結.加上同志的眼淚,
網路媒體的興起,使得民眾盲目支持同婚教.
使得同婚教霸權,在全世界漫延開來.

由於同婚教是用感性煽動群眾,
把異婚教的普世價值,打為落後守舊.
使得家庭制度的改變,居然未經充分理性辯論,
直接用投票來決定.種下的禍根難以估量.
其實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兩教和平相處才是正道.
至於制度修改問題,用理來服人.

此時此刻,在台灣由於同婚教的立法爭議,
使得台灣也不能幸免於這場風暴.
同婚教教眾以感性,似是而非的口號,
包裝悲情不理性的核心教義
(情感愛情至上,不能生養不重要,可是又想要後代)

舉一些常見的口號/和詭辯:(一時之間很難回答,但是都站不住腳)

"反對同婚教,就是歧視同志."
"這個世界欠他們的,幾千年的帳今天一次算"
"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不孕男女,老阿婆,都可以結婚,為什麼同志不行?"
"又不是沒有繳稅."
"用平權要求制度裏的所有權力.
  只要表示意見,就說別人歧視."

這股同婚教浪潮,使得社會最近變的很畸形,
對於改變制度的重大決定,
立法委員/藝人/宗教/一般社會人士,
表示意見馬上被貼上反同,歧視同志的標籤.

即使像藝人吳宗憲這樣伶牙俐齒的名嘴,
也只用反諷的方式,希望演藝界不要理盲.
演藝人員是公眾人物,民眾的偶像,意見領袖.
對爭議問題應該明辯慎思,尤其是應對制度的改變,
所產生的後果,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

"吳宗憲:挺同性婚姻 多元成家 一夫多妻 都支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ZE7S5NV88w


如果把同婚教問題當作宗教議題,那理所當然的,
同婚教不應妄想修改別教的教義.
該不該保障,在台灣主流的意見已經是共識.
如何改,則正反雙方應理性面對.
如何才能有効的理性辯論,快速達成共識呢?

以目前公聽會,/或辯論會的形式. (每人的時間太短.)(每個人慢慢亮底牌)
又不是選總統立委,個人口才.口號狡辯,
臨場機敏的反應,不應是勝負的關鍵. 就算開30場,到最後只會信者恆信,
各說各話,不會有結論.

解決方式: 高效數位政策辯論平台.(過程公開)
..最好邀請性別風雲人物唐鳳主導開發此套系統.
1.雙方人馬,各自開會整合整理論點.
多個圖檔/多個影片(參考資料).
一個論點一個utf8文字檔,最多n1 個文字.
每個挑戰一個utf8文字檔,最多n2 個文字.
每個回應一個utf8文字檔,最多n3 個文字.
雙方最多各 n4 個論點.
在論戰開始的前 n5 小時前
上傳至官網供雙方及人民下載. 雙方互亮所有論點底牌.

2. 論戰時間開始:
3. 針對每個不認同論點, 正反雙方.來回筆戰.
 回應必需在收到挑戰,n6 分鐘內完成, 最後一個回應
 則在論戰規定時間內結束上傳即可.
 每個論點至少接受n7 次挑戰.做n7 次回應.

4. 論點->挑戰->回應->挑戰->回應->挑戰->回應
   對每個論戰結果,雙方表示看法.
5.論戰時間結束;
視需要加場(1..5)

作者:Jeffer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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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部份自由授權 --------
 {Q:不孕男女,老阿婆,都可以結婚,為什麼同志不行?
  A:法定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創造適婚男女自然生養小孩的穩定條件".
   ("多生小孩"是制度的目的,不是義務,
   有些事是試試看才知道,無法事前排除.)
   如果改成不限男女,則和"鼓勵自然生養小孩"
   的制度目的相違背.
  
   之所以另設"同性婚姻法",是要規範解決
   ,"親生子女婚生推定","只能人工生殖","代理孕母",
   等等社會高度歧見問題.
 }
 {Q:同志又不是沒繳稅,為什麼不能結婚.
  A:其實您想說的是"平等",簡單回應:
  就算你繳1000億的稅,也得不出,
  你可以修改婚姻制度的結論.
  繳的多賺得更多,請不要轉移焦點.
 }
 { 因為反方口出惡言歧視,只能證明反方沒教養,
   得不出贊同方可以"草草快速"通過的正當性.
 }
 {Q:某研究:同婚家庭養的小孩優於/或不遜於 異婚家庭.
  A:這個推論值得細究其可信度.尚不能算是定論.
 
  因為現時有能力的生養/收養的同婚家庭.
  通常經濟/教育程度能力,都較高.(中上階層). 
 
  中上階層養出的小孩,通常優於平均水準.
  但是這不代表同婚家的孩子,
  心中沒有受到一些傷害.
 
  而且研究才2,30年,父母還在,子女基於
  對父母的愛,就算有什麼,也會潛意識的壓抑.
  仍需更長時間的探究.
 }
 {Q:用平權要求制度裏的所有權力.
  A: 等則等之 不等則不等之.
      同婚和異婚,兩者目的不同,
      並不需要100%所有條文同等對待.
    平等權真諦--合理的差別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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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4日 星期日

實現從網路直接參政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可以去附議,讓政府知道你的心聲.
http://join.gov.tw/idea/detail/4ac7ff4b-c81d-4152-bee6-1b05b4d52d52
反對同性婚姻,反對修改民法972條,應該另立專法.

同志教育/情欲開放教育入侵校園 105年度 進行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edLeSdF4As

http://join.gov.tw/idea/detail/78d8ca4b-64e8-4c43-bf32-4563b07cfd06
不得強迫學生接受同志教育
請注意 "同志教育", 而不是 "認識同志".

    ▼  論點連續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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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婚姻的意義

          婚姻的意義

          婚姻最大的目的是鼓勵生養.
          對於國家而言,婚姻產生新的公民.
          對於家族而言,婚姻延續家族的香火.
          對於個人而言,婚姻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對於社會而言,婚姻最能穩定家族的結構,(血親制度)確認彼此的關係.
          而且在這種婚姻制度裏,個人是要有所犠牲,有所覺悟.
          即使兩個人一開始沒有愛(管你是不是同志,不婚族,恐男,恐女),
          只要看的順眼有意願(我願意),即可以結婚.
          1.(請把以上婚姻代換成同性,重新唸一次)
          2.(再把以上婚姻代換成異性,重新唸一次)
          所以合理的條件至少一男一女的組成.

          由上可知, 異性婚姻和國家是 密不可分的 利益共同體.
          因此教育只應該推廣(法定婚姻之下的異性性行為),
          而不得以多元之名,推廣同性性行為

          (我說一個例子: 中南部巨富家族,枝葉繁多,其中一脈單傳,小孩是同志,
          同婚沒合法,小孩的錢都還是家族的,合法後,繼承權就同志配偶全拿.)
          (法定擬制 收養制度)多久了,養子在大家族裏,不是遭受歧視,而是(無視)
          所以(法定擬制 同志婚) 也絕對無法因而不遭受歧視.

          在古代,結婚的最基本要求是,女子要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老少配很常見.沒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只能叫"牽手",作伴,連理.
          (中華傳統儒家思想的婚姻,不是以愛為起點,
          而是合諧生活,最後自然有愛告終)

          同婚方常說願意承擔 "婚姻"的義務,願意承諾.
          但是承諾,在民法只宜用契約訂立契約,不符合婚姻的四大目標.
          再說一次 : 婚姻最大目的是生養.
          因為異性婚姻符合婚姻的四大目標,
          所以依社會公益,予以制度性的積極保障.

          同婚方常說我也有繳稅, 但是就算你一年繳1000億,
          也得不出應該保障的結論.
          因為你繳的多,賺的更多, 反而是你這個巨富
          應該不好意思跳出來要求要保障.
          孩子是未來的希望, 你給國家希望, 國家自然對你青眼有加.

          其實 "結婚" 這兩個字有很多意義,
          不知道您說的是那一種.

          a.兩人願意在一起.(被國家發現會刑罰)
          b.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不管)
          c.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基本保障.
          d.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
             而且要求 "同性婚"和"異性婚"
             所有的權力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
             並要打破 傳統維持秩序的舊觀念.
          e.兩人願意在一起.國家認可.積極保障.
            但兼顧 維護傳統.

           我想同志如果要的是 d. 那很難有交集.
           同志必需有辦法提出很好的論述,為什麼
             d 是最好的,進歩的.
           而不是一句我也要,把所有問題丟給異婚方.

           我談的婚姻制度,是指 e.
           a,b,c 是一種人民行為.
           d. e. 因為有特殊原因,國家積極保障的,是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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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

          反同的意見大集結:

          反同的意見大集結:

          1.
           應該保障,但是不能說同志婚的主張優於異性婚.
           因為民主是算人頭的.需要溝通立法.
           必需要消除異性婚的疑慮.

          2.
           立法院/政府應該推出認識同志的官方資料
           並由學者專家認可.立法委員簽名認可. 簡單版/詳盡版.
           不宜由同志組織單方面提出,沒有什麼公信力.
           容易形成信者恆信的局面.
           不過政府怠忽職守, 要等到它推出來,不知何年何月才有.
           要了解才有辦法溝通.

          3.
           同志太躁進,對了解同性戀的教育,也是近20年才有,
           而且很淺淺的帶過.老一輩並沒有接受的管道/
           或提起興趣深入了解的動力.
           通常用"亂七八糟,一笑帶過"
           5%的少數人,你們需要說服95%的人,你們的努力真的夠嗎.

          4.
           以下提供一個連結,是一編同志的論文,如有謬誤,也請同志指正.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83/8316.htm

          5.
           對於同志該有的保障,應該可以輕鬆過關,
           如果不要堅持"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話. 是不是專法,
           (立專法有沒有歧視)根本不是重點.立法不能消除歧視.
           深度的了解和接觸才能減輕歧視.
           不過錯過了這次讓所有非同志的"一般人" 多多了解的良機,
           就算以民法強行通過.錯過了這次彼此了解的良機,
           還增加了彼此的仇視,才是同志的最大損失.

          6.
           聽了這麼多公聽會影片.
           反方說不清自己的立場是最大的問題.
           可能要主持人或專家協助,慢慢的弄清楚.
           正方太多的感性表達並無助於消除反方的疑慮.
           即使回應,也常常流於說服力不足.
           花太多時間在說明必需保障的共識.
           
          7.
           同志是不是天生的,後天有沒有部份的影響,目前沒定論.
           同志企圖想要將教育現場教學理念導向,導向對同志
           極度友善的環境(有些人懷疑有同志養成教育之擔心).
           立法也透過修改稱謂等,用法律來引導教學.
           雖然還沒有定論,如果是後天的,
           異性婚家長是不希望因為後天部份的影響
           而使自己的小孩變成同志的.
           不要說這些和這次的修法無關.
           每個疑慮都是這次反對的聲音這麼大的原因.
           
          8.
           異性婚家長是不希望因為後天的影響,而使自己的小孩變成同志的.
           就我的看法, 平婚法通過後,對一般人來說,社會沖擊還好.
           害怕沖擊最大的是教育現場,
           小學/幼稚園要怎麼教??
           "如果有愛,男生可以嫁男生"
           "女生可以娶女生..." 對小孩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如果我有小孩,如果有的選,我會希望小孩是一個真正的異性婚.
           不管多少年後同志觀念多普及, 性平教育多用力的推.
           歧視可能會(因為禮貌)由顯性轉為隱性.
           同志就擇偶又想要有子賜,是非理性的.
           根本上不用別人歧視,自己就會很苦惱了.
           
          9.
           同志我以下的問題可能很殘酷,
           同志婚如果有了你們配偶的親生小孩,你會不會希望
           自己的小孩將來不要再是同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請在真正的了解反同婚的人在怕什麼,再推修法.
            
          10. 
            如果女同志雙方都借(不同)精生子, 生了一男一女,
            那一男一女的關係是什麼? 如果離婚了,
            這對男女的關係是什麼?可不可以結婚?
           
          11.
           一旦婚平法通過.同樣是同志婚,
           女同有人工生殖法,有機會(合法人工)產生親生子女.
           男同會說: 為什麼我們沒機會(合法人工)產生親生子女.
           高舉"平等口號". 婚平法通過 反而造成了
           男同志和女同志的實質不平等.
           (台灣還未通過代理孕母法)

          12.
            民法裏婚姻的男女,(意指異性的性行為在內)
            其實民法條文是很保守的,不會把性行為寫入.
            但其實民間是頌揚男女在婚姻中的性行為的.
           
          13.
            同志的親子關係,可以透過修改收養法
            反正都要法官認可.
            一人收養,共同收養(不限男女),雙親家庭收養.
           
          14.
            律法從來不保障自由的愛. 
            律法保障的是理性的價值.
            就生養而言.
            異性婚制度 是合乎理性的價值.
            同性婚制度 是不合乎理性的自由.
             
          15.
           婚姻的目的只有生養?把女性當生育機器嗎?

           婚姻的最大目的是生養.(對國家而言)
           生養 + 土地 + 主權 == 國家.
           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家獨厚 異性婚.

           是的. 女性有生育功能,
           所以國家才對異性婚特別保障.
           有生育的配偶才享有那麼高的地位.
           同樣生育功能,異性婚的女性可以
           在這個制度下見到自己的小孩,

           女同還好, 像男同只能找
           代理孕母( 用錢打發<--才是真正的生育機器(物化女性)
           通常女性孕母不能見到自己的小孩.(人倫悲劇)

           所以除非台灣能接受代理孕母入法,
           否則同婚法我認為在台灣是不理性的.

          16. 同志該有什麼保障.
           若問應該保障同志什麼權力.
           勉強的算的上的話:
           同志親生子女的收養權.

           (若是用人工借精,實質侵害了該名子女
           知道親生父親是誰的權力,還有造成子女亂倫的風險)
           (若是用代理孕母,實質侵害了該名子女
           和親生母親見面的權力,和母親不能和
           自己親生子女見面的權力,
           通常用錢打發,徹底物化女性為生育機器)

           為各種婚姻打分數: 同為積極想要有小孩.(收養先不提)
            異性婚為為最高100點.
           同性婚為最高98點. (因為不能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權力損失上.
              
           (民法保障很好用,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三者皆可拋., 何況同志一次要了最高價值的兩個)
          但是律法不保障愛情/更不保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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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從來不保障自由的愛.

          律法從來不保障自由的愛. 
          律法保障的是理性的價值.
          讓愛自由,讓制度理性.


          就生養而言.
          異性婚 是合乎理性的價值.
          同性婚 是不合乎理性的自由. 

          動物選配偶, 多是荷爾蒙,色彩獨特,再加上近水樓台.
          人選配偶, 除了以上的因素,還有地位/財富/顏值等.
          可否有子賜等多樣考量. 感性上有 感覺對了,日久生情等.
          也就是感性加上理性.
          我個人的觀點: 異性婚,就生養而言是較符合理性.
          同志婚, 嚴重一點的說,就生養而言完全不合乎理性.
          (這是事實,你要說歧視那就算是吧)
          有什麼理由要完全保障不合乎理性的決定的立法. 而且沒得商量?

          同志的親子/繼承關係,可以透過修改收養法
          反正都要法官認可.
          一人收養,共同收養(不限男女),雙親家庭收養.

          民法目前的婚姻法,實質上是 "異性婚姻法"
          和基督教, 儒家 ,一夫一妻/男女的理性價值高度重合.
          民法的精神是理性價值導向. 
          民法有引導教育的作用,
          民法有引導人走向理性行動的功用,
          立法者宜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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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頌揚的性行為是異性性行為

            民法頌揚的性行為是異性性行為.

          民法裏婚姻的男女結婚,(暗中意指異性的性行為在內)
          其實民法條文是很保守的,不會把性行為寫入.
          適婚男女,"結婚生子","結婚生子",通常連著一起說.
          所以民間是頌揚男女在婚姻中的性行為的.
          因為只有異性的性行為是對國家有價值.
          因其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其它的性行為只對個人有愉快的功用,稱不上價值.

          由於同志運動過度宣揚性行為多元自由.
          並且當異性婚主張"異性的性行為"的價值,
          就無理的指為是對同志的歧視,宗教的偏見.
          並想要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執政者/教育單位也
          認同同志的這種激進的主張.
          這是社會大眾反同的一個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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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同志漫罵口號對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DACJmT0uAI

          反同志的一些論點/口號,狗屁不通, 我道歉.

          幾位主講說的好像很有道理/很多真理也夾在其中,
          其實很多觀點充滿了似是而非的話術.充滿了政客式的狡辯.
          身為一個反同婚者,異性戀者(自認是)
          來提出一些澄清.

          承認同婚,人類會滅絕嗎? <--有夠白x,
          同志本來就不會生小孩. (這是同志的自由,但是又想要有小孩...)
          (我說一個例子: 中南部巨富家族,枝葉繁多,其中一脈單傳,小孩是同志,
          沒合法,小孩的錢都還是家族的,合法後,繼承權就同志配偶全拿.)
          (立委是地方派系養的,你想法案會過嗎)
          收養制度多久了,養子在大家族裏,不是遭受歧視,而是(無視)

          少子化原因--
          異性戀,不結婚,不生小孩.(也不是異性戀的錯,是政府無能的錯)

          至於會不會多P亂倫合法化.
           ->多P會流行,其實現在就流行了,以後會更流行
           (是LGBT教材,性平教育落實,還是網路流行了,原因不明)
           ->只有亂倫會合法化.(正確)
           (其實目前已經因人工生殖法,潛藏了亂倫的風險)
           (以後代理孕母,一定會在男同的要求下開放.(違反人倫))
             
          民法972條 ->男女改成雙方.
          (反同方堅決反對,(要改請公民投票決定))
          (請考慮孫中山是基督教的信徒)
          (http://jeffergossip.blogspot.tw/2016/12/blog-post_1.html)

          異性戀霸權.
          異性戀/結婚/生小孩串在一起.
          (用模糊戰術, 把 結婚 和 婚姻制度, 混為一談)
          (這是必要的,男女結婚,還生龍鳳胎,人生勝利組)
          沒生小孩-->失敗. <-- 這是真理,不分同志,非同志一體適用.

          隱藏不是同志,就可以生小孩.
          (結婚的理由百百種,有為錢,有為愛,也有為了報仇)
          (民法為什麼要制定這套規則,是國家和風俗認為
          送作堆,就可能會有小孩,人相處久了也會有感情
           異性婚是很髒的,為何同志那麼嚮往)
          (私奔,不被家族認同,沒有錢也沒關係,這才是偉大的愛情)
          立法從來不保障自由的愛.
          立法只保障理性的價值.

          認同多元社會,生命有自己的出路.(認同口號式的穿插)
          (在我看來同志的EQ/IQ都滿高的,受點歧視又不會痛)
          (胖的人,笨的人,醜的人說不定比同志受更多歧視)

          避免少數遭受"迫害". <-- 非常同意
          (但是我認為同志受歧視是有的,
          迫害是什麼情形, 能不能舉例說明一下)

          同志感情生活混亂沒有結婚的資格. (反同腦x的說法)

          同志家庭的小孩不正常. (錯,同志家庭是弱勢家庭養出的小孩)
          單親/隔代教養/孤兒.()也是是弱勢家庭養出的小孩.)

          婚姻/家庭門檻變高. (同志心理門檻比較高)

          同志變多.
          同志可不可以教. (我的同志光譜影響論,
          同志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養成的,還是都有關係 )
          (不要把愛情擺第一,同志還是可以
          挑一個順眼的異性結婚的,就當是和它作朋友就好了)

          恐同症才是病. (腦x的反同,又不會傳染,被摸個一兩下又不會痛)

          歧視那麼多,往前走.(正向陽光,才是同志的大道)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立法保障很好用,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三者皆可拋.,
           何況同志一次要了最高價值的兩個)
           但是立法不保障愛情/更不保障自由

          閒話抬槓話少說,
          我認為: 爭議最小,連基督教都沒有反對的理由.
          若問應該保障同志什麼權力.
           勉強的算的上的話:
           同志親生子女的收養權.

          同志的親子關係,可以透過修改收養法
          反正都要法官認可.
          一人收養,共同收養(不限男女),雙親家庭收養. 

          立委的嘴臉是比川劇的變臉,
          段數還要高一個"數量級". 台面上的更是背信棄義.
          從沒有區域立委敢當提案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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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民法是一種信仰嗎?

          民法是一種信仰嗎?

          在台灣是一個沒有宗教入法的國家,
          但是民法中偏佈台灣人民的價值體係的共識.
          感情上對民法中的某些規定/定義所產生的
          確信不移的概念,就某種程度來說
          已達到信仰的程度了.
          目前平婚法修法遇到的困境,就是立法者企圖修改
          "含有宗教成分"的民法.

          其實在台灣有一個最大的宗教存在.

          "一夫一妻教",
          其教義是夫妻由一男一女組成,
          共同生活,養兒育女.
          對異教徒的態度是包容.
          組織規定:不得設立任何組織.
          也不接受私人捐款以避免宗教歛財.
          傳教規定: 由教徒積極傳教.
          以上為法典的內容永世不得更改.

          教義剛好和目前的民法條文幾乎一模一樣.
          說它是"台灣的國教",也不為過.
          立法者是否應當考慮這個宗教存在的現實.
          或者想要 宣布台灣即日起不在視
          "一夫一妻教"為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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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一妻教 法典

          "一夫一妻教",
          其教義是夫妻由一男一女組成,
          共同生活,養兒育女.
          對異教徒的態度是包容.
          組織規定:不得設立任何組織.
          也不接受私人捐款以避免宗教歛財.
          傳教規定: 由教徒積極傳教.
          以上為法典的內容永世不得更改.